客户投诉一个小问题,说是目前供货的料号和PPAP批准的不是同一个料号。
PPAP批准的是我们公司打样和送样的样品料号,而一旦客户下单购买,我们会再生成一个利于跟踪的量产料号,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系统里的量产料号都是激活、可用的,不至于占用太多的序列号。
如果从样品阶段就开始使用量产料号的格式,有的客户只知道打样却从不下单,而且产品上千种,这样会堆积许多无用的料号,造成一定的麻烦。
请问,遇到这种问题该怎么和客户解释?目前的做法是说服客户重新签署是量产料号的PSW。那么,PPAP批准的究竟是样品料号还是量产料号?有什么好办法搞定这种麻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