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缺陷抽样方案要求,用GB/T2828确定抽样的样本量,合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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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ATF169498.8.6条款:

“组织应规定接收准则,要求时,由顾客批准。对于计数型数据抽样,接收水平应是零缺陷”

这个条款要求所有的计数抽样方案都为零缺陷,也即抽样检验的接收数Ac=0,即“01不收”。意思是在抽样检验中,一旦发现一个缺陷或不合格,就应该退货。

虽然是“零缺陷”,但大多数时候,抽样方案还是按照GB/T2828的抽样方法执行,即用GB/T2828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中的样本量n作为零缺陷抽样检验方案的样本量n,但是接收准则不再依据GB/T2828,此时接收准则的接收数Ac一定要为0

其实,这样的操作方法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经济上都是不合理的,因为在同一个AQL要求下,GB/T2828的样本量大大地超过了零缺陷抽样方案对样本量的要求。

例如,一个批量N=1500AQL=0.65,在零缺陷抽样方案中,需要抽样的样本量是53,接收准则是“01拒”。但是,如果按照GB/T2828抽样方案,则需要抽取的样本数量是125个,接收准则同样是 “01拒”。因此,上面才说零缺陷抽样方案按照GB/T2828去抽样是非常不经济的。

从理论上来讲,批量及AQL值愈大,节省的成本愈多。

同时,要求零缺陷,实际执行的却是GB/T2828,两个标准混用,在理论上也行不通。

发布于 2023-03-23 17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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