测量系统分辨力与量具分辨力
两者都是分辨力,但修饰语是不一样的,因此导致两者的含义也是完全不一样。
首先,量具分辨力是量具本身可觉察到被测量的最微小变化的能力,简单点说是最小刻度变化。这个是量具的结构决定的,是本身的固有特性,其在出厂时已经决定了分辨力的大小,比如游标卡尺的两种类型,一个是老式标准的,一个是数显的。
采购回来的时候,量具分辨力是确定的,一个是0.02,一个是0.001,这是没有办法改变的。
其次,测量系统分辨力是测量系统可觉察到被测量的最微小变化的能力,简单点说是这个测量系统能测量到的最小值。量具仅仅是组成测量系统的一个因素之一,测量系统包括一切能引起测量系统被测量的最小变化能力的因素,比如人员、环境、方法等,测量系统是一个大集成。
比如有一个分辨力是0.001的游标卡尺,还有3个样品,一个是10.005,一个是10.006,一个是10.007。理想情况下,应该测量出3种结果。
使用同样的一把游标卡尺,员工A测量得到3种结果,分别是10.005/10.006/10.007。员工B测量得到2种结果,分别是10.005/10.005/10.007。
那么,由员工A组成的测量系统能识别被测量的最微小变化的能力是0.001,则测量系统分辨力是0.001。而由员工B组成的测量系统能识别被测量的最微小变化的能力是0.002,则测量系统分辨力则是0.002,
测量系统分辨力由符号NDC表示,NDC数值越大,则表明测量系统越有识别过程变差的能力,通要求NDC≥5,此处的“5”并非是测量出来的最小变化,只是一个代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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